承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起草地方性政策规定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系统的煤、电、油、汽、运等生产要素和电力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与工业经济运行相关的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市医药储备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国家、省和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和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产业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市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通信业规划的组织实施;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通信业基础网络资源及相关设施共享;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对通信业市场、电信与信息服务及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
(十二)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防工业战备的法规和政策;提出全市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防战备动员生产线等相关物资的监督和利用,组织协调军品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推进军民结合,增强平战转换能力;负责民爆行业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三)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有关问题。
(十四)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六)按照集体企业条例和有关规定,负责集体工业企业行业管理。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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